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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航天长峰科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诉新疆中科丝路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事宜的公告

2022.11.21

相关新闻

目录


政策资讯:

-以科技创新提振发展信心

-工业经济回稳向好 产业数字化进程提速——工信部有关负责人解读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

专家观点:

-梅宏院士:数据要素化迈出关键一步

行业动态:

-论坛·2022全球网空态势回顾 | 科技企业参与联合国框架下网络空间国际规则进程2022年度回顾

中心动态:

-微电子所荣获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技进步一等奖



政策咨询


以科技创新提振发展信心


回望刚刚过去的2022年,创新为奋进中国留下一个个难忘的瞬间。“最快的冰”让各国运动员在赛场上的速度与激情尽情释放,北京冬奥会因科技而大放异彩;福清核电6号机组正式商运,“华龙一号”示范工程全面建成投运,在世界核电舞台挺起中国脊梁;6名航天员首次聚首中国空间站,全面建成空间站迎来圆梦时刻……过去一年,从未停歇、愈加坚实的创新步伐催人奋进,带给人们砥砺前行的信心和勇气。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2022年,放眼神州大地,我们更加感受到创新释放的澎湃动能。铸就大国重器,中国桥、中国大坝、中国港口、中国盾构机勇立潮头,成为响当当的中国“名片”;助力动能转换,采煤炼钢、轨道交通、船舶海洋等传统行业华丽转身,正向高精尖迈进;开辟新赛道,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新能源等新技术加快应用,新产业、新业态孕育新活力。从先进制造、医疗器械等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到建设美丽中国的大气、水污染等防治技术的应用,再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把论文写在大地上的坚守,科技创新正以它的广度、深度、精度和温度,助力中国经济行稳致远。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创新是一个决定性因素。新的一年,开好局、起好步,应对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挑战,人们更加渴望听到创新奏出的美妙乐章,看到创新引领发展的实干担当。竞相涌现的创新成果、攻坚克难的创新勇气、拔节生长的创新人才,让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更足、成色更足、底气更足。中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以创新提振发展信心,我们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以创新提振发展信心,我们步履不停。从上海飞北京、从成都再飞海口,国产大飞机C919开启密集验证飞行,向着投入商业运营不断迈进。几代人接力奋斗,我国的大飞机事业越飞越高。在汽车电动化时代,我们的电池、电驱动技术步入世界前列,比亚迪近日发布的电动车高端品牌向世界高端市场发起冲击。放眼大江南北,科技创新你追我赶。在广东,首台全国产化“争气机”并网发电;在江苏,首个全息数字电网建成……迈入2023年,创新好消息接踵而至,科技自立自强的足音强劲。


以创新提振发展信心,我们底气十足。过去一年,出台“基础研究十年行动方案”、进一步为青年科研人员的减负松绑,科技政策扎实落地,创新环境更加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至100%、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持续完善,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更加夯实。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三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再上台阶、武汉“光谷”、合肥“声谷”等产业集群快速崛起,一个个创新高地相继隆起。有力统筹教育、科技、人才战略布局,科技自立自强的底座更加坚实。


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科技是战胜困难的有力武器。肩负起历史责任,新的一年,广大科技工作者将坚持“四个面向”,再攀高峰,以高质量的创新成果应对新挑战、交出新答卷。


工业经济回稳向好 产业数字化进程提速——工信部有关负责人解读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


2022年我国工业经济运行状况如何,2023年走势怎么看?产业数字化有何进展?中小企业运营发展情况如何?在18日召开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工信部有关负责人解读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对一系列热点话题进行回应。


工业经济总体保持回稳向好态势


2022年,工业经济面临的国内外环境严峻复杂,稳增长压力较大。我国积极采取一系列举措,推动工业经济企稳回升。


工信部总工程师田玉龙介绍,2022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6%,其中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9.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出口交货值同比增长5.5%。工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6%,为近年来较高水平。


与此同时,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深入推进。数据显示,2022年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4%,高于制造业增加值增速4.4个百分点;新产品产量保持高速增长,特别是新能源汽车连续8年保持全球第一,产销同比分别增长96.9%和93.4%。


“2023年,外部环境依然复杂,工业领域发展面临的三重压力还比较大。但总的来看,工业经济增长态势和格局没有变,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依然稳固。”田玉龙说,随着市场主体活力、居民消费潜力和产业升级动力有效释放,工业经济稳步回升态势保持不变。


移动物联网连接数占全球七成


发布会数据显示,我国信息通信业平稳持续增长。


2022年,电信业务收入同比增长8%;新建5G基站88.7万个,目前已达到231.2万个,总量占全球超过60%;5G用户达5.61亿户,在移动电话用户中占比三分之一,是全球平均水平的2.75倍。


我国产业数字化进程也在不断提速。


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局长赵志国介绍,在行业领域方面,信息通信融合应用加速向工业、医疗、教育、交通等领域拓展深化,5G行业虚拟专网数量突破1万个,移动物联网连接数占全球总数的70%,工业互联网已经全面融入45个国民经济大类。


在个人用户方面,App数量超258万款,丰富了用户消费、娱乐、社交、出行等各类需求,推动形成全球最大、最为活跃的数字服务市场。


启动电信普遍服务“宽带边疆”工程;推动工业互联网规模应用……赵志国表示,下一步,将从建设高质量的信息基础设施、培育高水平的融合创新应用、筑牢高可靠的网络安全防线等方面,巩固信息通信业优势领先地位,以高品质信息通信网络服务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多措并举加力帮扶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连接千家万户,是推动创新、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2020年以来,受疫情持续影响,中小企业受到较大冲击,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纾困解难政策措施,助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1至11月,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实现数量、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同比分别增长10.5%、6.0%、0.3%。


值得一提的是,不少中小企业迎难而上,用创新化解危机、开拓新局。田玉龙介绍,工信部对1800多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调查显示,2022年1至11月,“小巨人”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率为10.7%,高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2个百分点。


近日,针对中小企业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立足于“纾困和服务两手抓,调结构和强能力并行推”提出15条具体举措。


“2023年,中小企业平稳发展的困难挑战依然较大,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政策惠企、环境活企、服务助企、创新强企、人才兴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力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田玉龙说。


专家观点


梅宏院士:数据要素化迈出关键一步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我国数据要素化迈出的关键、坚实一步,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义。


发展数字经济,核心就是在万物数字化、数据化的基础上,充分挖掘释放蕴藏在数据中的价值。数据的开发和应用能力已经成为一个国家、地区或组织综合竞争力的关键指标。数据价值的发挥依赖于多源(元)数据的融合碰撞和数据的共享流通,数据只有动起来、用起来才能产生价值、发挥作用。而数据在其全生命周期的每个环节上又涉及众多利益相关者,只有充分发挥各环节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全面保障各环节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方能实现数据价值的最大化,形成健康的数字经济生态。


当前,数据要素化是一个国际性难题,尚处探索阶段。一方面,数据相比传统的生产要素,具有独有的特征,如获得的非竞争性、使用的非排他性(或非独占性)、价值的非耗竭性、源头的非稀缺性等。由于这些特殊性质,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在涉及产权、流通、共享、定价、使用、获益、安全和隐私保护等方面,不仅存在制度障碍,还缺少有效技术支撑。


另一方面,数据要素化是将数据确立为重要生产要素,并通过各类手段让其参与社会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又可分为递进的三个层次:一是资源化,即认识数据的资源属性,这是数据价值释放的前提。当前,数据作为基础性战略性资源已得到广泛共识;二是资产化,即在法律上确立数据的资产属性,这是要素价值得以保障的根本。作为资产,必然涉及产权,然而,数据的产权及其确权正是当前争议较大的议题,传统要素产权的经济实体性、产权可分离性和流动独立性,对数据要素而言并不完全适用,由于参与主体多,权属关系复杂,在现有法律体系框架下难以有效解决数据的确权问题;三是资本化,即实现数据的资本属性,这是要素价值得以释放并创造新价值的途径。当前,数据的流通共享障碍重重,数据的定价和收益分配无章可循,数据平台的虹吸效应、垄断行为带来税收侵蚀、收益失序等问题,有碍于数字经济生态的形成。显然,数据要素化不能因循既有制度体系,既需要理论创新,也需要实践探索。


在我国,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建设数字中国,发展数字经济已成为国家战略选择。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将数据列为生产要素,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强化高质量数据要素供给、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创新数据要素开发利用机制等重点任务举措,《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指出要“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权利保护、跨境传输管理、交易流通、开放共享、安全认证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

近日印发的《意见》更是系统地、有针对性地为我国今后一段时期内数据要素化明晰了制度指引,指明了前进方向,对于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加快培育壮大数据要素市场、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无疑具有更加重大的指导意义。


《意见》从数据基础制度构建视角,以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四个方面为重点,给出了及时的、关键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建立保障权益、合规使用的数据产权制度,涉及数据产权的结构性分置制度,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信息数据的确权授权机制,以及数据要素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保护机制等;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涉及数据的全流程合规和监管规则体系,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务生态,数据安全合规有序的跨境流动机制等;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包括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和政府对数据要素收益分配的引导调节作用;建立安全可控、弹性包容的数据要素治理制度,涉及政府的数据治理机制,企业的数据治理责任,以及社会力量多方参与的协同治理等。《意见》从多个层次、多个维度给出了数据要素市场化的路径机制,综合统筹数字经济发展和数据安全保障、制度优势下的顶层规划和市场机制的配置调节、顶层框架基本规范和足够的创新探索空间等,为推动数据要素高效有序流通与公平竞争,建设统一有序开放的数据要素市场,构建安全发展共生繁荣的数字经济生态打下了良好基础。


《意见》具有三个重要特色:


凸显了发展导向。《意见》以“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为基调,以“坚持共享共用、释放价值红利”“强化优质供给、促进合规流通”“深化开放合作、实现互利共赢”为原则,明确了促进发展的鲜明主导向。如,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淡化了数据的“所有权”,更多强调“持有权、加工使用权、经营权”等,这对在当前缺乏共识情况下,搁置争议,构建有效高效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明晰在数据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各参与方的合法权利,最大化数据价值的释放,提供了可行途径和方案。在流通交易方面,强调“在使用中流通、场内场外相结合”“有序发展跨境流通和交易”,探索“公共数据有偿使用政府指导定价”和“企业、个人数据市场自主定价”结合的价格机制。在收益分配方面,明确要“扩大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范围和按价值贡献参与分配渠道,完善数据要素收益的再分配调节机制”,有利于在保障基本权益前提下,鼓励发挥各参与方积极性,并尽可能最大化各参与方收益。


有利于可操作性。《意见》虽然定位于宏观指导,但是在不少方面已具备实际可操作性。如,数据产权的结构性分置框架和不同类别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个人授权前提下的数据采集、持有、托管和使用,数据交易场所的构建规范等。


留足了创新空间。《意见》给出了数据基础制度的顶层框架设计,同时,对一些当前未决问题也留下了进一步创新探索的空间,如“探索数据资产入表新模式”“探索建立数据跨境分类分级管理机制与合作新途径”等。此外,《意见》也明确要“积极鼓励试验探索”“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结合”,鼓励支持先行先试,引导推动技术和产业应用创新,并建立创新容错机制。


总体看,《意见》的出台,为我国促进数据要素化的相关制度建设奠定了基础,发出了动员令。后续需要各部门、地方政府、行业联盟、企事业机构等在《意见》给出的指导和框架下,加大实践、创新和探索,为制度的建立健全添砖加瓦、贡献智慧、经验乃至教训。数据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尚在起步探索期,仍有较长的路要走。制度体系构建需要做好顶层设计,更需要留足创新探索空间。


行业动态


论坛·2022全球网空态势回顾 | 科技企业参与联合国框架下网络空间国际规则进程2022年度回顾

 



当前,联合国框架下的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制定进程主要集中于网络空间负责任国家行为规范和打击网络犯罪公约议题,前者的规则制定平台主要是联合国信息安全政府专家组(UN GGE)和信息安全开放式工作组(OEWG),后者主要是打击网络犯罪政府间专家组(IEG)和特设政府间专家委员会(AdHocCommittee)。在联合国多利益攸关方参与治理模式的框架下,科技企业得以参与其中,但是,因在不同进程中多利益攸关方的运作模式不同,也使科技企业的参与能力和影响力大不相同。


一、科技企业参与网络空间国际规则现状


2021 年至 2022 年是国际格局动荡且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确定性仍然存在的一年。2021 年初,UN GGE 和 OEWG 各自发布了共识性报告,开启了新一阶段的进程,但是,科技企业进一步参与 OEWG 开始遇挫。面对一直由主权国家主导的IEG,科技企业的实质性参与依旧不强。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原因,Ad Hoc 于 2022 年开启了制定网络空间犯罪条约的新进程,这将有望为科技企业参与打击网络犯罪治理打开新局面。


(一)科技企业参与 OEWG 开始受挫


2018 年 12 月,联大通过了设立 OEWG 的决议。该工作组与 UN GGE 形成平行进程,继续推进网络空间负责任国家的行为规则、规范和原则及其实施方式,并研究建立广泛参与的定期对话机制。截至2022 年 11 月,OEWG 共举办了一次组织性会议、三次实质性会议、一次与产业界和非政府组织的咨询会。OEWG 允许多利益相关方参加,也是目前科技企业参与较多的网络空间国际规则治理机制。


2021 年 3 月,OEWG 发布了具有重要意义的共识性报告。在最终报告发布之前的多方咨询阶段,以卡巴斯基和微软为代表的科技企业针对报告提交了意见书,并参与了非正式磋商会并提交议案。以 2018 年微软主导发起的网络安全技术协议联盟(Tech Accord)积极参与 OEWG 进程。目前,有 161 家科技企业签署方的 Tech Accord 不仅在非正式磋商会中提交议案,还主持了国际网络安全能力建设议题的会议讨论。此外,在联合国进程外围,Tech Accord 还通过巴黎倡议第三工作组推进“加强多利益攸关方模式推进联合国谈判”的讨论,超过 80 家政府、学界、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其中,推动改革联合国网络安全对话机制,倡导对话机制更具包容性。


然而,在 2022 年 3 月召开的 OEWG 2021-2025 进程第一次非正式会议上,参与国就新进程是否设立非国家行为体参与的利益攸关方模式产生分歧。伊朗和俄罗斯指出,利益相关方的参与方式议题正在分散 OEWG 的注意力,阻碍了该组织的内部工作。俄罗斯建议设立一个非正式的分组,让非政府组织参与其中,延续 OEWG 2019-2021 进程的先例。巴西和印度尼西亚认为,非正式咨询会的成果尚未得到 OEWG 最终报告的关注。不过,中国、古巴、朝鲜、伊拉克、印度尼西亚、委内瑞拉和尼加拉瓜也都赞成聚焦实质性会议的讨论。


2022 年 4 月,OEWG 决定非政府组织将遵循联合国大会议事规则,没有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ECOSOC)咨商地位的非政府组织需要通过常驻代表团政府无异议的审议。6 月 30 日,Tech Accord 和其他几十个非政府组织参与2021-2025 OEWG 的申请被代表团政府的否决票驳回,这意味着 Tech Accord 将无法参与 OEWG 的第三次实质性会议,甚至之后也不能继续参与联合国关于网络空间负责任国家行为规则的磋商讨论。2022 年 7 月 21 日,Tech Accord 与 30 个未能成功申请参与 OEWG 进程的非政府组织一道致信 OEWG 主席尤尔格·劳伯(Jürg Lauber),希望重新考虑将他们纳入其中。但是,最终公开信未能奏效,Tech Accord 被排除在 2021-2025 OEWG 进程之外。


(二)科技企业参与 IEG 实质性不强


根据 2010 年第十二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通过的《萨尔瓦多宣言》(SalvadoranDeclaration),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下属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CCPCJ)的 IEG 的主要职能是深入讨论网络犯罪问题,并对网络犯罪及其应对措施进行全面研究,包括网络犯罪问题界定以及联合国成员国、国际社会和企业界的应对措施。当前,各国在核心网络犯罪行为定罪、确立应对网络犯罪综合模式以及加强跨境获取电子证据交流等问题上有一定共识,但是在具体问题政策取向、优先目标等方面,各国仍存在不少分歧。


网络犯罪议题与网络诈骗、网络犯罪、溯源和响应等网络安全问题密不可分,因此,科技企业中的网络安全企业积极参与该进程。IEG 自 2011 年组会以来已经举行了七次实质性会议。根据 2018-2021 年工作计划,IEG 确定了工作重心从程序性事项转向实质性事项,正式开启实质性磋商进程。


目前,此进程主要就网络犯罪实质问题组织开展了三次讨论,反映了各国立足不同国情、不同法律制度和不同文化背景所实施的打击网络犯罪的意见和举措,强化打击网络犯罪国际合作。根据 IEG 机制,只有主权国家可以提交立场文件,企业可以通过旁听会议和展示实践的方式参与其中。在截至 2022 年 11 月的七次组会中,微软、卡巴斯基、思科、赛门铁克、Team Cymru、诺基亚、腾讯、360 数字安全集团等科技企业纷纷列席参与。其中,卡巴斯基和 360 数字安全集团的网络安全专家都分享了公司最佳实践,微软、卡巴斯基和 Team Cymru 是七次组会中参与次数最多的企业。2021 年 4 月 6 日至 8 日,第七次 IEG 召开会议并发布报告,卡巴斯基和微软分别提交了对 IEG 报告的意见文件。总体而言,IEG 与 UN GGE 机制类似都是主权国家直接参与和主导的规则制定进程,虽然科技企业有列席参与和进行展示的机会,但是其实质性参与和影响能力有限。


(三)科技企业参与 Ad Hoc 打开新局面


2019 年 12 月,联大通过第 74/247 号决议,决定设立一个代表所有区域的不限成员名额的 Ad Hoc Committee,在 IEG 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制定网络犯罪公约,更加实质性地推动制定打击网络犯罪的国际公约。该进程由联合国毒品与犯罪办公室(UNODC)牵头,预计三年完成,但是,进程因为疫情延误,直到 2022 年 2 月才开始了第一轮实质性会议。因其为不限成员名额的开放式工作组,全球和区域的政府间组织和具有 ECOSOC 的咨商地位的政府间组织,以及通过批准许可的非政府组织、社会组织、学术机构和企业都可以参与其中。


截止 2022 年 9 月,Ad Hoc Committee 已经召开了三次会议。2022 年 2 月 28 日至 3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一次实质性会议,进行了“一般性辩论”,讨论了“公约的目标和范围”,审议了“公约结构”,并就公约的主要内容初步交换了意见,认为未来公约的结构将包含总则、刑事定罪、程序措施和执法、国际合作、技术援助、经验交流、预防措施、实施机制以及最后条款等。同时,会议也讨论和决定了Ad Hoc Committee 在随后的届会和闭会期间的工作方式。分别在 2022 年 5 月和 2022 年 8 月召开的第二次和第三次会议,收集了联合国各成员国提交的公约文本草案以及各利益攸关方对公约草案的反馈意见。在每次正式会议召开后的闭幕会期间,召开为期两天的与多利益攸关方的协商会议,科技企业可参与协商并提交意见声明。


在目前已经召开的三次协商会议中,以脸书(Meta Platform)、卡巴斯基、微软、ICC-UK、Privanova SAS、GKW Computing Services 为代表的科技企业和以 Tech Accord 为代表的企业联盟参与其中,对公约草案提交意见书。其中,最活跃的微软向三次会议都提交了意见书,建议不要轻易扩大网络犯罪的定义;根据实质性使用网络的犯罪行为定罪,而不是重复现有法律已经涵盖的犯罪行为定罪;对将网络犯罪的定义扩大到包括通过计算机传播信息或专注于在线内容的犯罪时保持警惕。2022 年 6 月,Tech Accord 签署方应邀参加特设委员会 Ad Hoc 第二次闭会期间协商会议并发言。


二、科技企业参与网络空间国际规则进程趋势


网络空间的社会属性日益增强,网络安全治理议题与国家政治、经济和军事密切相关。对网络空间核心技术资源的掌握,使科技企业成为网络空间治理的关键角色,但是在参与主权国家主导的治理进程中,科技企业依旧难以摆脱地缘政治博弈;法国主导提出的 PoA 进程试图打破 UN GGE 和 OEWG 的双轨制局面,强调多利益攸关方的参与方式,可能为科技企业参与网络空间负责任国家行为规范进程提供新机会;同时,科技企业通过产业联盟的形式积极发声,不断主动提出和制定网络空间新规则。


(一)科技企业难以摆脱地缘政治博弈


Tech Accord 不能再参与 OEWG 2021-2025 进程的事实表明,在“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科技竞争成为国家竞争的核心要素时,科技企业在参与网络安全议题讨论过程中难以脱离与国家政治的捆绑。Tech Accord 联合发起的致 OEWG 主席的公开信强烈表明了非政府组织被政治化的不满,部分联合国成员国依据企业所在国的地理位置和文化背景,将其拉入阵营化的地缘政治斗争中,使企业被政治化的风险加大。在利益相关方如何参与 OEWG 进程的争论中,企业等非国家行为主体的参与受到强调政府主导网络安全国际规则制定的国家反对,这表现出网络空间多边与多方治理模式竞争延续的态势。


(二)PoA 为企业参与提供新机会


2020 年 10 月,法国主导并且联合 40 个国家建议,建立一项促进网络空间负责任国家行为的《行动纲领》(PoA)作为联合国常设机制,推进网络空间负责任国家行为规范制定和落地执行,结束联合国框架下 UN GGE 和 OEWG“双轨并进”模式。PoA 是法国主导的提案,旨在推动 UN GGE 和 OEWG 已经达成的建议、规范、原则和政治承诺的落实,并且对新规则进行审查落实。


2022 年 11 月,联合国大会第一委员会通过了关于《行动纲领》的决议,提议在 OEWG 2021-2025 进程结束后建立一个长期性、包容性和以落实规范为主的常规对话机制。就利益相关方如何参与 2021-2025 OEWG 进程的讨论,反映了以俄罗斯为代表的反对声音,以美国为代表的支持声音,以及英国提出的第二方案替代派声音。PoA 倡导建立常设性的对话机制,鼓励多利益相关方参与其中,因此获得以微软为代表的科技企业的大力支持。PoA 被联合国大会第一委员会采纳,可能会打破美国等西方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二元对立,也给科技企业继续参与网络空间负责任国家行为规范的规则制定提供了新的机会。


(三)科技企业主动制定网络空间新规则


在联合国框架下的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制定进程中,UN GGE 和 IEG 机制都以闭门形式的参与方式面向主权国家,OEWG 和 Ad Hoc 则加入多利益相关方协商机制,给予私营企业直接或间接参与的机会。但是,企业在主权国家主导下的机制中发挥的作用有限,因此,企业也不断主动制定网络空间国际规则,从行业侧提出倡议试图影响国家行为。


以微软主导的 Tech Accord 为例,该产业联盟曾于 2018 年发起四项 ICT 企业在网络空间负责任行为的规范,承诺保护所有的客户和世界各地的客户;承诺反对从任何地方发起对无辜公民和企业进行的网络攻击;承诺将帮助用户、客户和开发者加强网络安全保护的能力;承诺将相互合作并与志同道合的团体合作加强网络安全。自提出规范以来,Tech Accord 连续五年发布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不断完善四项规范的内涵,总结围绕其开展的各类工作,并且通过 OEWG、网络安全巴黎倡议(Paris Call)、全球网络安全稳定委员会(GCSC)、OECD、G20 等多方进程力推该规范,试图引起主权国家更大的关注。


在打击网络犯罪问题上,2022 年 1 月,Tech Accord 与网络和平研究所(Cyber Peace Institute)以及 60 多个其他企业和民间社会组织一道推出了《网络犯罪问题多方利益攸关方宣言》(Multistakeholder Manifesto on Cybercrime)。该宣言呼吁,各国需要在打击网络犯罪与保护网络基本自由和人权以及维护自由和开放的互联网之间取得平衡,为与政府的谈判提供了参考性原则。该宣言鼓励各国政府建立一个包容性进程,由产业界提供专业知识和技术,社会组织推动人权保护议题。由此看出,科技企业在参与主权国家主导的网络空间规则受阻的情况下,仍然通过凝聚产业界的力量推动网络空间国际规则的制定。


2021 年 10 月,Tech Accord 在联合国大会第一裁军和国际安全委员会第 76 届会议上发表的《关于网络和平与安全的民间社会联合宣言》(Joint Civil Society Statement on Cyber Peace and Human Security),与包括社会团体、行业代表和国际社会成员在内的 13 个签署方,共同呼吁联合国成员国尊重网络空间的人的安全,避免任何利用ICT技术实施的暴力行为,并提出了 6 项具体建议。


三、我国科技企业如何参与国际规则制定


目前,在科技企业参与联合国框架下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制定进程中,较为活跃的多为欧美西方国家的企业,我国科技企业的实质性参与较少。在新一轮的网络空间国际规则竞争中,国家间建章立制权的争夺将蔓延至企业间国际规则制定主导权的竞争。因此,在我国参与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制定进程中,科技企业需要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参与网络空间国际规则的制定,应成为我国科技企业需要思考和实践的重要议题。


(一)密切关注把握网络空间国际规则新动态


UN GGE 和 OEWG 进程目前有回归主权国家主导的趋势,但是,其核心议题依然值得科技企业关注,网络空间的国家行为对科技企业自身有直接的利益影响。新开启的网络空间《行动纲领》虽然尚未开始运作,却可能是科技企业参与该议题讨论的新机会,值得进一步关注。打击网络犯罪国际规则中的 Ad Hoc Committee 进程正在稳步推进中。目前,三次会议已经收集了各方提交的公约草案,并将在 2023 年 1 月、4 月和 8 月召开的三次实质性会议上重点审议打击网络犯罪公约的细则。这将是打击网络犯罪国际谈判的核心。在此三次实质性会议的闭会期间,有两次与多利益攸关方的协商会议,科技企业需要密切关注并积极参与。


(二)建立专业团队参与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制定


微软是参与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制定最活跃的科技企业之一,其公司内部设有数字外交团队和网络犯罪与执法团队两个部门,长期跟踪研究和参与 UN GGE、OEWG、IEG 和 Ad Hoc 的进程,通过参会代表发言和提交报告意见书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对规则制定产生影响。制定网络空间国际规则需要配备熟知网络安全技术、国际法、国际关系和公共政策等的专业复合型人才,因此,科技企业需要培养专业团队在国际谈判场合发声。此外,建立产业联盟也是企业参与规则制定的路径之一,通过建立广泛联盟的代表提出产业界的联盟倡议,可以引起主权国家和国际社会的有效关注。


(三)多方合作共制网络空间国际规则的中国方案


目前,我国科技企业参与联合国框架下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制定的活动较少。我国政府相关部门以及研究机构已经持续参与以上四项进程多年,政企研合作是科技企业快速进入该领域的有效途径。我国科技企业可以从网络安全产业实践侧提供更多的技术案例和产业实践,与政府部门和学术机构加强交流与合作,输出更加有代表性的网络空间国际规则的中国方案。

中心动态


微电子所荣获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技进步一等奖


近日,微电子所新技术开发部微系统技术实验室焦斌斌研究员团队的“紧凑型数字电容式MEMS三轴一体加速度传感器关键技术及产业化”项目,在中国仪器仪表学会2022年度项目评选中荣获“科技进步一等奖”。


自2011年起,焦斌斌团队与西安交通大学、苏州明皜传感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展MEMS三轴一体加速度传感器的关键技术及产业化工作,开发了多项MEMS关键工艺,设计了全套MEMS工艺监测方法与图形体系,保证了MEMS芯片的高良率(>98%)生产。专家组一致认为,该成果技术复杂、创新性强、工艺难度大,核心制造工艺与质量监控方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铝锗共晶键合颗粒溢出检测、微小腔体气密性检测等在线工艺质量监控技术达国际领先水平。


基于该技术的相应产品性能达博世、ST等国际龙头企业对应型号水平,获得业内众多行业龙头标杆客户认可,不仅批量应用于荣耀、小米、传音等国内一线品牌的电子产品,还进入美国谷歌、韩国三星等国际知名企业。目前,该加速度传感器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市场前三、全球市场前五,正逐渐改变微型三轴加速度传感器的国际市场格局。




转载来源:国际合作司、 中国信息安全、新华社、中科院微电子研究所